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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加强资金池监管 明确第三方存管制度

2015年7月21日 10:33:47来源:新华网作者: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除非另有规定。这意味着,众多P2P平台、互联网理财产品平台必须将资金交由银行存管。这对互联网金融投资者而言,是重大利好,因为即使钱存在银行也不意味着绝对安全,但总比“没有实体店”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更让投资者放心。

    对于大多数P2P平台、互联网理财产品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机构而言,选择符合条件、信誉优良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更有利于获得投资者的青睐。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有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等5家银监会批准试点的民营银行,其中腾讯系的微众银行和阿里系的网商银行走的是“去柜台化”道路,它们是否符合资金托管的条件,有待具体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此外,需要区分的是,《指导意见》中有三个包含“第三方”的提法:第三方支付、第三方存管和第三方调解。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三方支付与第三方存管不可混为一谈。随着《指导意见》落实和政策的明确,第三方支付企业即使有“同气连枝”的银行,也未必能够获得第三方存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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