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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欢迎您!
协会概况

 一、 性质与定位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是国有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国家级行业协会,受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财政部、国家民政部的领导和管理。

本会是199211月由民政部批准、国家物资部组织成立,由金属材料行业的原燃料企业、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含交易、仓储、物流、加工、配送、电子商务等)、终端用户企业、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各类院校、服务机构等组成。

服务对象:服务党中央,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会员。

服务宗旨:

1、融通钢铁产业链,共建发展生态圈;

2建立钢铁产业高端企业家人脉圈,构建钢铁产业大流通的新格局;

3、提升产业链,优化供应链,重塑价值链,共建生态链;

4、引领,规范,指导,服务,横向拓展,纵向深入。

服务目标:搭平台,建规范,扩影响。

服务方针:说实话,做实事,求实效。

二、工作原则

1)去除官气,多接地气,求真务实,转型发展。

2)提升服务,创新职能,整合资源,搭建平台。

三、主要职能

1)定规范——行业标准化建设: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金属材料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行业发展。

2)筑信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开展全国金属材料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3)建圈子——建立圈子经济。本会会员主要是全国主流的、能够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钢铁产业链的领军企业,本会旨在建立钢铁产业链高端企业家人脉圈。

4)搭平台——搭建平台经济:作为全国性的行业高端平台和资源丰富的平台,本会能够搭建政企平台,国际平台(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行业平台,企业平台,跨行业平台,跨区域平台,银企平台,技术平台,管理平台,信息平台等等。

5)汇资源——汇聚产业链上中下游以及与产业链相关的各类资源,包括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原燃料、钢铁产品、资金、渠道、物流、加工、配送、人脉、技术、管理、信息、思想、理念、经验等等。

6)促融资——利用本会资源,促进银行、投资机构、其它金融机构为本会的优秀会员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解决融资难题。

7)保权益——保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8)做代言——为行业和企业代言,反映行业和企业的诉求。说企业不能说、不好说、不愿说的话,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传递企业和行业的正常声音和要求,为企业健康发展鼓与呼。

9)抓引领——发现问题,提出预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指导和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开展技术培训,解决技术难题,做好企业顾问。

10)谋发展——促进本会圈子里的会员企业合作共赢,健康发展。

四、主要会员

本会拥有包括河钢集团、首钢集团、鞍钢集团、沙钢集团、欧冶云商、敬业集团、五矿发展、中铁物资、中钢集团、中国诚通金属、天津物产金属、浙江物产金属、河北物流金属、安徽徽商金属、广物金属集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玖隆钢铁物流、华南物资集团、欧浦智网、江苏大经集团、北海承德集团、广东广青科技、正大制管、天津源泰德润、中建材集团、中铁建工集团等在内的行业上中下游知名企业会员1100多家(含分支机构),拥有钢铁电商分会钢筋分会、不锈钢与炉料分会优特钢专委会方矩管分会、板材加工分会行业发展研究院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会长单位是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宗旨与使命,在引领和指导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运作,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搭建产业链合作交流平台,国际合作,研究、探讨和解决行业发展的新问题、新思路、新模式和新办法,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英文译名:China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etal Material Trade。英文缩写:CAMT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金属材料的生产、流通企业和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中介组织等事业单位以及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单位间的团结、协作,参与国内、国际竞争;交流经验,推行现代化管理,倡导公平、诚信的交易准则,树立在本行业的良好信誉,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协助政府推行国家有关金属材料、流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提供相关方面的服务;
 (
)调查、收集和整理行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资料,研究、协调和探讨金属材料流通中的实际和理论问题,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协助企业法律咨询等事宜。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原则和国际惯例,就本行业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促进企业发展的保护措施,为会员单位服务;
 (
)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制修订金属材料流通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加强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金属材料流通行业进步。受政府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国内外展销活动,发挥行业整体优势,搞活金属材料流通,促进流通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
)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金属材料的供求信息、经济技术情报及先进管理经验,编辑、发行会刊,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
 (
)举办金属材料流通理论研讨会和企业管理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物流技术,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全行业的管理水平;
 (
)举办金属材料流通业务知识和管理技术培训,开发智力,培养人才,提高企业素质和行业素质;
 (
)积极创造条件,以本团体名义与国外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促进国际间同行业的经济贸易与技术的交流、合作;
 (
)承办政府机关及其它社会团体委托事项,开展有益于行业的其它活动。

第三章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单位会员均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业务主管作为其代表。如有变更,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业务主管接替,并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备案。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作用;
(四)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专业从事金属材料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以及从事与本行业相关的社会组织等可以申请为单位     会员;
 (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人员可以申请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团体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有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及时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讨论决定重要议案;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为专职,驻会工作。
(四)会长、副会长从骨干会员企业的现职主要负责人中推选;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果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应当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驻会副会长受会长委托,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认可的审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的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5520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简介

会 长

刘青春:男,汉族,安徽人,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1999年7月、2005年7月获得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历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焦炭部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原材料板块副总经理;五矿企荣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秘书长


陈雷鸣:男,汉族,江苏人,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无锡狮王太湖水啤酒有限公司行政主管、工会副主席;江苏太湖水集团•太湖水包装有限公司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环球旅游》杂志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中国金属流通导刊》执行主编、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等职务。现任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会长(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兰军:男,汉族,辽宁人,197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现任辽宁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副会长、辽宁省钢铁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辽宁兰博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玉虎:男,汉族,江苏人,196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采购总监、贸易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党委委员等职。现任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检委书记、党委委员。

王晓光:男,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人,197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石家庄市正大板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河北中信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家庄润华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长庆:男,汉族,北京人,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物资管理局软件科科长、北京兰格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兰格世纪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兰格集团董事长。

刘铭山:男,汉族,黑龙江人,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电缆厂动力处及物业公司处长兼总经理、哈尔滨电缆厂对外合作部部长、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哈尔滨古铁市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铭卫:男,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诚通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钢材经营经理、中国诚通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总监、中国诚通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诚通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耀华:男,汉族,中共党员,湖北武汉人。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先后任职于武钢耐火材料厂、第三炼钢厂、销售公司。曾任武钢销售公司成都分公司经理,武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加入中钢集团,先后任中钢集团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钢铁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丽珊:女,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广东广物金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材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省金属材料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建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省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会长。

张洪顺:男,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邯郸正大制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李  旭:李旭,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助理经济师。曾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处处长助理、 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设备贸易部部长助理、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等职务、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现任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  刚:男,汉族,重庆市人,196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长航局武装部职员、长江轮船公司计划处副科级计划员、长航贸易公司副经理等职务。现任华南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  明: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首钢第三炼钢厂炼钢车间技术员、首钢第三炼钢厂精炼车间负责人、首钢第三炼钢厂精炼车间副主任、首钢第三炼钢厂精炼车间主任、首钢第三炼钢厂技术科研科副科长、首钢迁钢公司技术质量处处长助理兼技术科科长、首钢迁钢公司技术质量处副处长、首钢迁钢公司总经理助理、首钢迁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钢销售公司总经理。

李七生:男,汉族,湖南人,1970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杭州新利商用机器有限公司技术经理。现任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秀军:男,1965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承钢公司销售公司经理;承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钢销售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河钢集团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

杜  波: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历任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配件处助工、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配件处处长助理、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配件处副处长、中国铁路物资沈阳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公司总经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铁建事业部部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汪齐虎:男,汉族,安徽人,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讲师职称。历任安徽省物资学校教师、安徽徽商金属材料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安徽省徽商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

肖明建:男,汉族,河北人,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省金属材料总公司科员、河北物产工贸开发总公司副经理、河北省金属材料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河北物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河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利杰:男,汉族,河北人,198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河北敬业钢铁集团采购部业务员、采购部煤炭科科长、物资采购公司经理、铁粉直供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河北敬业钢铁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

陈礼豪:男,汉族,广东人,1968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广东顺德乐从锦绣服装厂业务经理;乐从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玉科:男,汉族,辽宁人,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本钢公司团委办公室主任、本钢国贸公司热板销售部部长、天津物产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华东公司总经理、天津物产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天津物产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裁。

黄  平: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历任晋江市经贸钢材有限公司鞍山办事处销售经理、江阴市中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江苏大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大经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李茂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董事长,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席,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副会长。曾获2006年度天津市优秀企业家,2008年度天津市劳动模范,2012年度天津市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

崔建华:男,汉族,江苏人,1966年9月出生,研究所学历,经济师。历任上海十三冶材料处员工、上海华亨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百营钢铁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钢铁贸易商会会长。

缪雷鸣:男,汉族,浙江人,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雷鸣:同秘书长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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