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金属材料流通协会、钢铁贸易商会、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近几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钢铁行业陷入了严重的生存危机之中,与此同时,个别钢贸商不规范行为和“防抢防盗防钢贸”的传言加剧了钢铁流通行业的信用危机。受此影响,钢铁流通企业在金融系统中的形象严重受损,银行进一步收紧贷款,“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转型发展的瓶颈。
在此情况下,作为行业组织,我们一方面通过开展《钢铁流通行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贯标工作,加强企业自律,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同时还要树立诚信示范企业,为行业发展树立标杆,输入正能量。为此,经研究,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携各有关省市行业协会、商会共同开展“2013-2014年度中国钢铁流通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2013-2014年度中国钢铁流通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二、评选原则
1、本次评选是公益性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荣誉者,视为诚信缺失,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获得的荣誉,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评选方式
1、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会员由本协会审核和推荐。
2、团体会员企业由所在省(市)金属材料流通协会(钢铁贸易商会)进行把关、审核和推荐。
3、未成立协会(商会)地区的企业,可直接报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
4、上述奖项由行业专家根据企业申报资料、推荐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5、《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标准评审通过的“A级企业”,自动获得“中国钢铁流通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荣誉。
四、参评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参评条件
1、参评资格:
(1)依法注册登记、独立核算、经营钢铁产品(含钢坯、钢材,不含铁矿石)的钢铁流通企业、钢材加工配送企业,2013年钢铁产品(含钢材、钢坯)销售量在10万吨(含)或销售额4亿元(含)以上;钢材市场、钢铁物流园、钢铁现货电子商务企业2013年度销售量在100万吨以上。
(2)参评企业在评审年度没有出现过不良诚信记录、偷税漏税、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2、名额分配:
(1)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会员单位均可参评。
(2)团体会员:省级协会(商会),按照有效会员总数的4%推荐;地级市协会(商会),按照有效会员总数的2%推荐。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1、参评企业如实填写《2013-2014年度中国钢铁流通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申报表》,表中数据以企业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财务报表为准。
2、参评企业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简介(1000字以内);
(3)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2014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企业2013年-2014年获得的荣誉证书、奖牌复印件。企业须保证所报资料真实有效,每份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会员企业可直接将申报资料提交本协会。
4、各省市金属材料流通协会或钢铁贸易商会会员企业,须将上述资料提交所在地区协会、商会,经所在地区协会、商会审查通过并填写审查鉴定后,统一提交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
五、活动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6月17日—8月10日):
1、参评企业按照条件和要求申报材料。
2、各省市协会、商会推荐并严格审查参评企业,将符合条件企业的参评材料提交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
(二)公示(8月11日—8月21日):
在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官网和业界媒体上对符合条件的参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不公布企业销售量和销售额)。
(三)评选(8月22日—8月31日)
根据申报企业的材料和公示结果,依据评审规则进行评选。
(四)授牌表彰(9月下旬)
在“第九届中国钢铁流通促进大会”上隆重揭晓和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