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标准原文
ICS 77.140 SB/T 10626-2011
A 10
备案号:33697-2011
目 次
前言 …………………………………………………………………………………………………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经营管理规范…………………………………………………………………………………… 2
5 等级划分………………………………………………………………………………………… 4
6 等级划分的条件………………………………………………………………………………… 4
7 等级划分的依据、评定方式、评定程序…………………………………………………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钢铁流通企业等级划分及评定要求………………… 1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耀强、李智强、陈雷鸣、姚子平、贺宗春、王洪森、陈华、张志强、薛长江、吕忠。
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及等级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的条件、等级划分的依据、评定方式、评定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钢铁流通企业,但不包括仅经营钢材市场、钢铁物流园区和第三方钢铁电子交易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J 09 物资仓库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铁流通企业 steel trading enterprises
以钢铁产品经营为主营业务(含交易、储存、加工配送)的企业。
3.2
等级 grade
用于划分企业规模及经营管理规范差异级别的设定,级别大小用英文大写字母A的多少来表示。
4 经营管理规范
4.1 经营场所
4.1.1 钢铁流通企业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经营场所,持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4.1.2 保证经营场地的使用功能,不断改善经营场所环境。
4.1.3 经营场所符合当地建筑设计和消防等安全要求。
4.2 经营条件
4.2.1 仓储设施
4.2.1.1 应具有自建或租用的仓储设施,但必须符合原料及产品的储存要求。
4.2.1.2 仓储设施应符合SBJ 09的相关规定。
4.2.2 经营服务设施
4.2.2.1 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货物装卸、货物固定、运输等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作业流程的技术要求、安全生产要求、运输要求等。
4.2.2.2 运输、装卸等设备应有启动报警系统,以确保设备作业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4.2.2.3 应具备满足自身使用和客户要求的经营服务设施,保持经营服务设施功能正常。
4.3 经营管理要求
4.3.1 采购管理
4.3.1.1 应设置采购部门或人员,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操守规范。
4.3.1.2 应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采购合同或协议的制式文本。
4.3.1.3 保证所选择的供应商是合法的经营主体,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评定认定。
4.3.1.4 所购买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签订供货合同或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采购凭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采购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4.3.2 销售管理
4.3.2.1 应设置销售部门或人员,明确销售人员的职责、操守规范。
4.3.2.2 开展市场分析,确定市场定位,制定营销策略和计划。
4.3.2.3 制定客户管理办法,建立客户档案和客户维护、服务策略。
4.3.2.4 应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制式文本。
4.3.2.5 应签订合同或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销售凭证,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销售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4.3.2.6 具备加工生产能力的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跟踪及追溯制度,落实到相关环节和责任人,产品销售要有记录可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追溯。
4.3.2.7 建立客户风险评估制度和客户违规处理制度。
4.3.2.8 建立售后服务及投诉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投诉机构或设专人协调处理顾客投诉意见和交易纠纷。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做好数据分析,以便改进服务质量。
4.3.3 储运管理
4.3.3.1 应有仓储管理办法,规范货物储存、出入库管理,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仓储数据信息和货物账目。
4.3.3.2 制定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对运输服务监督管理。
4.3.3.3 建立货物流转跟踪管理机制,及时掌握货物流转状态,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准确送达目的地。
4.3.4 财务管理
4.3.4.1 应有专门的财务部门或人员,并具有国家承认的上岗资格证书。
4.3.4.2 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会计、税务、财务管理等各项财经法规。
4.3.5 员工管理
4.3.5.1 依法用工,确保员工的薪资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等合法权益。
4.3.5.2 各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和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和管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4.3.5.3 员工应熟练掌握与运用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和技能,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进行。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3.5.4 员工应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或行业岗位资格证书。
4.3.6 信息化管理
4.3.6.1 应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相适应的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和改进业务流程、管理流程、服务流程等,提高企业的运营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4.3.6.2 建立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
等级划分
钢铁流通企业共分为五个等级,分别表述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AAAAA级表示最高级别。
6 等级划分的条件
6.1 必要条件
6.1.1 申请评定的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连续二年以上盈利,可申请等级评定。
6.1.2 企业注册资本应在300万元以上。
6.1.3 企业年销售钢材及钢铁相关产品总量在10万吨以上,或钢材8万吨以上,或钢铁产品销售总额4亿元以上。
6.1.4 经营服务场所、服务设施、人员等应符合本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
6.1.5 各岗位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服务操作流程提供规范化的服务;特殊岗位人员须持有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上岗资格证书。
6.1.6 经营和服务流程设计合理,各项经营管理应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6.1.7 货物采购、销售等流程应有明确的记录及合同文本。
6.1.8 有自有或租赁的物流运输设施,能够满足客户所需货物的运输配送。
6.1.9 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规定,账目记录齐全、清楚。
6.1.10 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环保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
6.1.11 企业应正常履行纳税义务,无偷税漏税行为,无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6.2 A级
6.2.1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
6.2.2 设施设备条件
6.2.2.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在100㎡以上。
6.2.2.2 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场地大小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
6.2.2.3 办公及经营场所应有与等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6.2.3 经营规模
6.2.3.1 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量达到10万吨以上,或年销售钢材达到8万吨以上,或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额4亿元以上。
6.2.3.2 年利税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6.2.4 经营规范
6.2.4.1 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设置相关部门,明确人员、职能、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
6.2.4.2 经销人员应了解钢铁方面的相关知识,特殊岗位人员须持有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上岗资格证书。
6.3 AA级
6.3.1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6.3.2 设施设备条件
6.3.2.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在200㎡以上。
6.3.2.2 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场地大小不低于300㎡。
6.3.2.3 具有齐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
6.3.3 经营规模
6.3.3.1 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量达到20万吨以上,或年销售钢材达到15万吨以上,或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额8亿元以上。
6.3.3.2 年利税总额达到400万元以上。
6.3.4 经营规范
6.3.4.1 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设置相关部门,明确人员和职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
6.3.4.2 经销人员应熟悉钢铁产品及行业方面的相关知识。
6.3.4.3 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4 AAA级
6.4.1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6.4.2 设施设备条件
6.4.2.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在300㎡以上。
6.4.2.2 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场地大小不低于500㎡。
6.4.2.3 企业管理系统现代化,有投入使用、功能齐全的办公管理、仓储管理、人员管理、货物管理、客户管理、财务管理等软件管理系统。
6.4.3 经营规模
6.4.3.1 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量达到50万吨以上,或年销售钢材达到30万吨以上,或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额15亿元以上。
6.4.3.2 年利税总额达到800万元以上。
6.4.4 经营规范
6.4.4.1 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设置相关部门,明确人员和职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
6.4.4.2 经销人员须掌握钢铁产品及行业方面的相关知识。
6.4.4.3 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4.4.4 开展经常性的员工培训活动,各岗位员工都有培训经历和熟练的岗位技能。
6.4.4.5 企业通过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与行业相关的认证。
6.4.5 经营模式
有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的成功案例,效果显著。
6.5 AAAA级
6.5.1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4000万元以上。
6.5.2设施设备条件
6.5.2.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在500㎡以上。
6.5.2.2 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场地大小不低于1000㎡。
6.5.2.3 企业管理系统标准化、现代化,有投入使用、功能齐全的办公管理、仓储管理、人员管理、货物管理、客户管理、财务管理等软件管理系统。
6.5.3 经营规模
6.5.3.1 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量达到80万吨以上,或年销售钢材达到50万吨以上,或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额25亿元以上。
6.5.3.2 年利税总额达到1200万元以上。
6.5.4 经营规范
6.5.4.1 具有超前的经营理念、方针和明确的发展目标,有先进的、具备科学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6.5.4.2 企业经营管理部门健全,明确人员和职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
6.5.4.3 经销人员应熟练掌握钢铁产品及行业方面的相关知识。
6.5.4.4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6.5.4.5 开展经常性的员工培训活动,各岗位员工都有培训经历和熟练的岗位技能。
6.5.4.6 企业通过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与行业相关的认证。
6.5.5 经营模式
6.5.5.1 经营业态先进,在钢材现货交易、网上现货交易、连锁经营、物流、加工配送等方面有创新和发展,有加工、配送、钢铁物流或其它形式的实体项目,效果和经济效益显著。
6.5.5.2 经营模式先进,在省级同行业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6.6 AAAAA级
6.6.1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
6.6.2 设施设备条件
6.6.2.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在1000㎡以上。
6.6.2.2 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场地大小不低于3000㎡。
6.6.2.3 企业管理系统标准化、现代化,有投入使用、功能齐全的办公管理、仓储管理、人员管理、货物管理、客户管理、财务管理等软件管理系统。
6.6.3 经营规模
6.6.3.1 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量达到100万吨以上,或年销售钢材达到80万吨以上,或年钢铁产品销售总额50亿元以上。
6.6.3.2 年利税总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
6.6.4 经营规范
6.6.4.1 具有超前的经营理念、方针和明确的发展目标,有先进的、具备科学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6.6.4.2 企业经营管理部门健全,各项职责明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6.6.4.3 经销人员应熟练掌握钢铁产品及行业方面的相关知识。
6.6.4.4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6.6.4.5 开展经常性的员工培训活动,各岗位员工都有培训经历和熟练的岗位技能。
6.6.4.6 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6.6.4.7 有先进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和系统。
6.6.4.8 企业通过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与行业相关的认证。
6.6.5 经营模式
6.6.5.1 创新发展思路和模式,有供应链管理的成功案例,效果和经济效益显著。
6.6.5.2 有加工、配送、钢铁物流或其他形式的实体项目,效果和经济效益显著。
6.6.5.3 经营模式先进,在全国同行业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7 等级划分的依据、评定方式、评定程序
7.1 等级划分的依据
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企业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经营业绩、经营规范、社会责任、企业诚信度、社会评价、是否可持续性发展等。
7.2 评定方式
7.2.1 钢铁流通企业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方法,企业向对应的等级评定机构申请,由等级评定机构按照附录A执行。AAA级(含)以上的钢铁流通企业,由全国钢铁流通企业等级评定机构负责评定,评定合格发给标志牌和证书;AA级(含)以下的钢铁流通企业由省级等级评定机构负责评定,评定合格发给证书,并报全国等级评定机构备案并定期抽审。
7.2.2 等级评定机构对已评定等级的企业每年进行年检,每二年进行一次复评,对等级予以确认。不参加年检或复评的企业视同自动放弃已有评级,将公告取消其资格并收回标志牌和证书。
7.3 评定程序
7.3.1 评定前要求
7.3.1.1 等级评定的文件审核和现场评定,应由获得资格的评定员承担。
7.3.1.2 企业申请等级评定后,应指派1-2名企业内部人员作为等级评定的联络员。
7.3.2 申请
7.3.2.1 申请企业可根据等级划分条件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填写申请报告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交相应等级的评定机构。
7.3.2.2 评定机构接受企业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文件后,就是否可以评定给予企业答复。
7.3.3 受理
评定机构确认申请企业符合评定条件后,受理并通知企业开始进入评定阶段。
7.3.4 文件审核
7.3.4.1 进入评定阶段后,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文件评定。
7.3.4.2 文件评定通过后,等级评定机构通知企业进行现场评定。
7.3.5 现场评定
7.3.5.1 由评定机构派出评审组赴申请企业开展现场评定、调查和实地查看。
7.3.5.2 现场评定的所有文件由评审组汇总上报评定机构存档。
7.3.5.3 被评定企业在现场评定结束后,需要向评审组提供一定数量的企业上下游客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联系人员名单,便于评审组向他们征集意见。
7.3.6 征集意见
评审组在现场评定结束后,向被评定企业的上下游客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征集意见,作为最后评定的依据之一。
7.3.7 公示
征集意见结束后,评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
7.3.8 审定
7.3.8.1 由评定机构专家组对评审组提供的评定文件、征集意见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查,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7.3.8.2 专家组将审查结论提交评定机构批准。
7.3.9 公告
7.3.9.1 评定机构批准后,在指定媒体公告评定结果。
7.3.9.2 全国钢铁流通企业评定机构每年分批对获得3A级以上的钢铁流通企业进行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