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欢迎您!

钢材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627—2011

2014年7月3日 14:16:35来源: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作者: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耀强、李智强、陈雷鸣、姚子平、贺宗春、王洪森、陈华、张志强、薛长江、吕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材加工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钢材加工配送的经营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1部分:通用符号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SBJ 09  物资仓库设计规范

    JBJ8  机械工厂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钢材加工配送中心 Steel processing and distribution center

    是指能够根据下游用户的需求对钢材进行加工并提供配送服务的企业。

3.2    

    加工配送  Processing and distributing

     根据用户需要对产品进行加工、包装、配货并送至用户的活动。

4  建设要求

4.1   选址

    4.1.1  应结合原材料供应、用户分布、交通便捷、道路承载能力等因素,以靠近铁路、港口码头、国道和省、市级公路为宜,达到方便、快捷和节约运输成本的目标,辐射半径一般以100公里左右为宜,并经过充分考察和论证。

    4.1.2  应符合所在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消防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4.1.3  应符合所在区域及所辐射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布局和下游用户的需求,避免重复建设。

    4.1.4  应充分考虑供电、能源供应等因素,确保加工配送中心能够正常生产经营。

4.2   项目可行性研究

    4.2.1  项目一般应由行业内具备资质的可行性研究机构出具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4.2.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的总述、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市场分析、项目方案、项目优势、建设条件和选址、技术方案、经济指标分析、节能、环保与消防、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内容,应明确项目定位、项目优势和发展近远期规划。

4.3  建筑要求

    4.3.1  项目建筑设计一般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

    4.3.2  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主体建筑应符合JBJ8SBJ 09GB 50016的有关要求,以钢结构建筑为宜。

    4.3.3  应充分考虑原料库、半成品库、成品库的承重要求,在建设时地基应打梅花桩,桩基应以地质勘探的实际情况和规划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为准。地面应平整、耐磨和便于清扫,并兼顾设备与地面的合理布局和特殊要求。

    4.3.4  应充分考虑仓储、加工生产、成品存放等空间布局要求,保证内部物流安全、高效、顺畅。

    4.3.5  给排水、通风、采光、供暖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产品的要求。

4.4  厂区环境

    4.4.1  厂区布局和设施的配置应符合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和消防等公共安全的要求。

    4.4.2  应按当地绿化主管部门规定要求进行绿化,环境美观。

    4.4.3  应规划合理,设有车辆和人员出入口,达到物流与人流通道分开。

    4.4.4  道路应进行硬化,道路宽度、主通道与次通道配比合理,能够满足生产经营和运输的需要,要充分考虑物流车辆的载重、转弯半径、厂区排水以及厂区环境的特殊要求。

    4.4.5  应设有专用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停车场主要通道应宽敞。

    4.4.6  厂区内各种标识应齐全、明确,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和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的要求。

4.5  设施设备要求

    4.5.1  生产设备

    4.5.1.1  应选购符合国内国际相关标准的、机械化程度高的加工生产设备,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先进,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稳定可靠。生产线布置和设备选型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定位、产能、产品特点和市场竞争力,避免产能浪费或不足。

    4.5.1.2  非通用型的设备如生产辅助设备、异型设备、特殊设备等,选择具有资质和技术水平的厂家定做,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先进,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稳定。

    4.5.2  仓储设施

    4.5.2.1  应具有仓储设施,可以自建,也可以租用,但必须符合原料及产品的储存要求。

    4.5.2.2  仓储设施应与其存放的材料、货物、产品要求相适应,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堆放应有固定支架、托板和枕木等,以确保货物堆放符合载重和安全要求,并符合SBJ 09的相关规定。

    4.5.3  运输、装卸设备

    4.5.3.1  应根据钢材加工配送中心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货物装卸、固定、运输等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作业流程的技术要求、安全生产要求、运输要求等。

    4.5.3.2  运输、装卸等设备应有启动报警系统,以确保设备作业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4.5.4  产品包装设备

    应根据加工配送产品的特点和用户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产品包装设备。

    4.5.5  质量检测设备

    应按照用户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质量检测和计量设备,具备检测能力,并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使用、管理和保养维护。

    4.5.6  消防设施设备

    4.5.6.1  应按照GB 50016GB 50140的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和设施,并保证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5.6.2  应设有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和完好。

    4.5.7  安全监控设施

    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配置监控设施,并有专人使用和维护。

    4.5.8  经营服务设施

    应具备满足企业需要的通讯、信息发布、商务活动等经营服务设施,保持经营服务设施功能正常。

管理要求

5.1  生产流程管理

    5.1.1  生产管理

    5.1.1.1  加工生产流程应以客户定单为依据,提供准确、及时的客户定制服务,生产应具备灵活性和及时性的特征。

    5.1.1.2  钢材加工应符合生产工艺设计要求,符合加工生产线设备要求,尽量减少废品、污染和噪音。

    5.1.1.3  车间生产应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状况,合理安排生产,不能超负荷或违规生产。

    5.1.2  质量管理

    5.1.2.1  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所生产及销售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1.2.2  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检验(验收)方法、检验(验收)规则等应执行相应的标准。

    5.1.2.3  建立产品质量跟踪及追溯制度,落实到相关环节和责任人,对每一批(次)产品销售都要有记录可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追溯。

    5.1.2.4  所生产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加工合同的质量要求。

    5.1.3  包装管理

    5.1.3.1  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用户的需要,设计制作便捷、安全、经济的外部包装,包装应符合客户要求或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5.1.3.2  产品包装应满足产品储存、搬运、运输的要求,确保货物流转过程中的货物、装卸及运输人员、运输车辆、海陆交通运输等安全。

    5.1.3.3  产品标签或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材质、条形码等内容。

    5.1.4  设备管理

    5.1.4.1  设立设备管理机构或岗位,由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修理等工作。

    5.1.4.2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管理办法、维修保养规程等。

    5.1.4.3  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及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详细记录。

    5.1.4.4  特种设备应参加技术监督部门的年检,取得年检合格证书后方可继续使用。

5.2  经营流程管理

    5.2.1 采购管理

    5.2.1.1  设置采购部门或岗位,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和操守规范。

    5.2.1.2  应有符合《合同法》的采购合同或协议的制式文本。

    5.2.1.3  保证所选择的供应商是合法的经营主体,并对供应商进行评定。

    5.2.1.4  所购买的产品应符合国际或国家相关标准,每一批次产品都应签订供货合同(含材质单、交易凭证等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2.1.5  应建立完备的产品采购管理制度,采购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5.2.2  销售管理

    5.2.2.1  设置销售部门或岗位,明确销售人员的职责和操守规范。

    5.2.2.2  开展市场分析,确定市场定位,制定营销策略和计划。

    5.2.2.3  制定客户管理制度,建立客户档案和客户维护、服务策略。

    5.2.2.4  应有符合《合同法》的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制式文本,按照制式文本模板签订销售合同。

    5.2.2.5  所销售产品都应签订合同或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销售凭证,销售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5.2.2.6  建立售后服务及投诉管理制度,公示投诉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诉机构或设专人协调处理顾客投诉意见和交易纠纷。

    5.2.2.7  定期或不定期对上下游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做好数据分析,以便改进服务质量。

    5.2.3  储运管理

    5.2.3.1  制定仓储管理办法,规范货物储存、出入库管理,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仓储数据信息和货物账目,定期清盘仓库。

    5.2.3.2  制定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运输服务商评估制度,对运输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5.2.3.3  建立货物流转监管机制,及时掌握货物流转状态,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到达目的地。

    5.2.4  财务管理

    5.2.4.1  应有专门的财务部门或人员,并具有国家承认的上岗资格证书。

    5.2.4.2  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会计、税务、财务管理等各项财经法规。

    5.2.5  信息化管理

    5.2.5.1  应建立企业信息平台,提高管控能力和服务能力。

    5.2.5.2  应把生产流程、业务流程、管理流程、服务流程等纳入信息管理平台。

    5.2.5.3  建立企业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

5.3  员工管理

    5.3.1  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用工,确保员工的薪资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3.2  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管理。

    5.3.3  特殊岗位员工应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或行业岗位资格证书。

    5.3.4  各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3.5  员工应熟练掌握与运用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和技能。

    5.3.6  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关注员工身心健康,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5.4  安全管理

    5.4.1  生产安全管理

    5.4.1.1  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根据生产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

    5.4.1.2  各区域的通道要明确区分,并按照规定安放明显、规范、齐全的安全标示,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5.4.1.3  各种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应低于15公里/小时以下,在作业区行驶速度应低于5公里/小时以下。

    5.4.1.4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危险源的辨识,杜绝安全隐患。

    5.4.1.5  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技能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5.4.2  消防安全管理

    5.4.2.1  消防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4.2.2  应设立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保持随时启动和安全有效运转。

    5.4.2.3  所有员工应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5.4.2.4  定期检查并维护电路、用电设施及燃气设施,确保用电、用气安全。

    5.4.2.5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联系电话:010-63317296 网上经营许可证号:京ICP:0604858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856号
copyright©2005-2008 www.cumetal.org.cn all right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