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发布。2月5日,《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发布。钢铁、煤炭两大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指导意见是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凸显了问题的重要性。
据悉,为促进钢铁、煤炭两个行业去产能工作的实施,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八个配套文件,涉及财政、税务、金融、国土、环保、质量、社会保障、安全等,这将为有效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做好政策支持。
其实,上述文件不仅提出如何有效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还提出了为推动行业升级应采取的措施。其中,对钢铁行业就提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行业升级。
一是推进智能制造。引导钢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实施钢铁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制定钢铁生产全流程“两化融合”解决方案。提升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广以互联网订单为基础,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的个性化、柔性化产品定制新模式。
二是提升品质品牌。树立质量标杆,升级产品标准,加强品牌建设,全面提升主要钢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性能一致性,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三是研发高端品种。加强钢铁行业生产加工与下游用钢行业需求对接,引导钢铁企业按照“先期研发介入、后续跟踪改进”的模式,重点推进高速铁路、核电、汽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所需高端钢材品种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四是促进绿色发展。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升级,开展环保、节能对标活动,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所有钢铁企业实现环保节能稳定达标,全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稳步下降。
五是扩大市场消费。推广应用钢结构建筑,结合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开展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试点,大幅提高钢结构应用比例。稳定重点用钢行业消费,促进钢铁企业与下游用户合作,推进钢材在汽车、机械装备、电力、船舶等领域扩大应用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