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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申报及评定程序

2014年8月12日 15:46:01来源:作者:

一、参与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的企业,按照自检申报文件审核现场评审征集意见评审综合评定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已评定等级的企业申报等级晋升,同样适用于此评定程序。

二、AAAAAAAAAAAA级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申报材料,由地方企业送所在地方贯标办初审后报全国贯标办组织评定;央企和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会员企业可直接报全国贯标办进行评定;未建立评定机构的地方,企业可报全国贯标领导小组指定的相关地方贯标评定机构进行评定,或报全国贯标办进行评定。AAA级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申报材料,由企业所在地方贯标办组织评定,并由地方贯标领导小组确定评定等级,报全国贯标领导小组备案。

三、集团公司所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不能同时享有集团公司被授予的等级,需按照评定程序另行申报企业等级。

四、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工作,按照工作成本收取必要的申报、评定和公告等相关费用。评审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在申报、评定和公告费之外由所申报企业实报实销。

五、企业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企业应首先对照《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标准中的具体指标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等级;

(二)申报企业可从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http://www.cumetal.org.cn/)下载《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申请表》进行填报;

(三)企业应指派1-2名人员作为等级评定的联络员。

 

企业等级评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贯标办(含全国、地方贯标办,下同)负责受理参评企业的评定申请。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决定。缺少材料的由贯标办通知该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补报相应文件资料。对不受理申请的企业,应向其做出不受理的书面决定。

(二)组织评审组

受理申请后,贯标办组织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由组长和1-2名评审员组成。评审组不得与申请方有组织上、经济上的关系。

(三)审核准备

贯标办受理申请后,申报企业须提供《文件审核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出具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贯标办应提前将评审组成员通知申请方,确认其对人员组成是否有异议。

(四)文件审核

评审组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参照《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等级划分及评定要求以及贯标办发布的相关评定细则,进行文件审核并制定现场评审计划。

(五)现场评审

评审组与参评企业商定现场评审日期。现场评审计划不得提前告知参评企业。现场评审可采取听取介绍、现场检查、抽样核实、听取参评企业说明等多种方式。

(六)征集意见

评审组在现场评审结束后,向被评定企业的上下游客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征集意见。

(七)评审

评审组依据文件审核、现场评审、征集意见、公示结果,结合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报贯标办。

(八)综合评定

专家组根据评审报告、评审材料和现场答辩结果,对参评企业的等级资格进行评定,报贯标领导小组。

(九) 公示

综合评定结束后,贯标办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

(十)公告

1、经过评定程序后,对达到申报等级的参评企业给予评定等级的批复,并授予相应的评定等级证明;未达到申报等级的不批复。地方贯标办的评定结果报全国贯标办统一备案。

2、全国贯标办对获得A级的企业进行公告,并核发证书、授牌。

 

 

 

                                             全国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贯标办公室
                                                             
一二年十
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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